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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解析税收缘何超GDP增长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27     浏览次数:

“十五”以来,我国税收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且增速一直快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速。对此,不断有人发出质疑,认为税收超GDP增长不正常,这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过于偏重政府的结果。事实上,从1994年新税制确立以来,国家并没有对税制进行大的变革,既没有开征新税种,也没有提高主要税种的税率。近年来出台的税收政策在税负上基本是减多增少。应当说,我国税收的快速增长,并不是国家从制度上加重税负的结果。那么,为什么税收的增长速度会快于GDP的增长速度呢?财政部税政司税源调查分析处日前发表报告分析了这个问题。
  税收增长与GDP增长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
  报告认为,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并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判断税收增长合理与否,不能简单地将税收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相比较。
  价格差异。税收增长率是按照现价计算的,包括了物价上涨因素,而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格核算的,没有包括价格上涨因素,二者之间存在因价格差异而导致的增速差别。在当前物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价格因素导致的二者的增速差别尤其显著。如2008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7.9%,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分别上涨7.6%和11.1%。GDP按照不变价计算增长10.4%,如按现价计算则增长19.9%,与税收增速的差距缩小9个多百分点。
  统计口径差异。相对于税收的调节范围而言,GDP的统计范围没有完全涵盖能够产生税收的所有经济活动。比如股票交易和房地产二手交易等虚拟经济活动,产生大量的税收,但它们都不在GDP的核算范围之内。据统计,2007年沪深股市的交易总额已达46万亿元,是同期GDP的2倍多,产生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为2005亿元;房地产二手市场交易虽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数额估计也相当巨大。再比如一定资质等级以下的建筑企业,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下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典当、信息中介、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脚等服务业,都产生大量的税收。这些行业在经济普查年度被纳入了GDP核算范围之内,但在非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由于各种限制因素,尚未被纳入GDP的核算范围之内。GDP结构和税收结构差异。GDP由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由于近年来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较低,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则高于GDP的增长率。一般情况下,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低于GDP的增长率6个~7个百分点,而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高于GDP的增长率2个~3个百分点。比如,2006年GDP增长11.6%,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13%和12.1%;2007年GDP增长11.9%,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7%、13.4%和12.6%。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第三产业,即便税收的增长和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同步,也会高于GDP的增长。如今年上半年,GDP增长10.4%,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4%,二者的增长速度都大大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3%,进出口总额增长25.7%,也都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由此带动了上半年税收总额增长33.5%,增值税增长22.6%,进口环节税收增长34.7%。
  核算方法差异。按照支出法核算的GDP,在对净出口的核算方法和税收的核算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在支出法中计入GDP的是净出口额(出口减去进口),进口额在核算GDP时是减项,而进口额提供的进口税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则是我国重要的税源。近年来进口税收已占到税收总额的20%左右,2007年进口税收收入增长24.3%以上,带动税收总额增长4个多百分点。2008年上半年进口税收增长35.7%,带动税收总额增长5个多百分点。
  部分税种的累进制度带动税收超税基增长。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对不同收入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了不同档次的税率,具有典型的累进特点,即随着纳税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收入的提高,其适用税率也相应提高。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在一定时期相对固定,而收入却在不断增长,客观上对税收增长起到了累进作用。近年来,我国企业整体效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使得纳税人整体的实际适用税率逐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这些税种的收入相对于GDP出现了更快的增长。
  主体税种收入与税基的增长基本协调
  报告分析指出,税收增长并不能简单地与GDP的增长相比较,衡量税收增长是否正常,关键是看税收增长与其对应的经济税源(也就是税基)增长是否协调。从税收增长与对应的税基增长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十五”以来,主体税种,如国内增值税、营业税、进口环节税、企业所得税等与税基基本保持着协调增长的态势,而同期税基的增长都远高于GDP的增长。
  增值税。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第二、第三产业中缴纳增值税的行业的增加值之和。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增值税的税基还要在行业增加值基础上再加上这些行业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金额。由于近年来我国处于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阶段,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带动了增值税的快速增长。近5年来,全国工业增加值从2003年的5494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7367亿元,增长了将近1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保持了快速增长,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从2003年的5556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37239亿元,增长了1倍多,年均增长25%左右。相应地,增值税近5年来年均增长20%左右,增长速度与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基本协调。
  营业税。营业税的税基是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取得的营业收入。近年来,以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较快发展,带动了营业税的快速增长。2003年~2007年,交通运输业完成的交通运输总量年均增长10%左右;邮电通信业完成的邮电业务总量年均增长速度在20%以上;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5%以上,并且存贷款利息差不断扩大,金融机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过去的5年也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期,交易面积不断攀升。以上这些因素都带动了营业税从2003年的2844.4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581.99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其增长速度与税基的增长速度基本协调。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企业的盈利状况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多少。从经济运行的整体上看,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的变化,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增减变化。近5年来,企业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2003年~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率都在30%左右,与企业所得税的增速基本协调。
  进口环节税。进口环节税的税基是一般贸易进口总额。从经济运行整体上看,进口总额的增速决定进口环节税的增速。而外贸进口总额是减计GDP的,因而进口环节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不存在正相关关系。近5年来,一般贸易进口额从2003年的1876.51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4286亿美元,年均增长25%以上,由此带动了进口环节税从2003年的2788.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152.21亿元,年均增长27%左右。进口贸易额的增速与进口环节税的增速基本协调。
  其他税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的税基是土地、房产、车船等财产的占有和使用量以及占用耕地、签订合同、开采资源等某些特定经济行为发生的数量。近5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年均增长20%以上,2007年高达30%;汽车消费持续高涨,销售量不断提高,2007年增长了22%;矿产资源需求持续上升,天然气产量年增长18%,10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增长22%。这些税源的持续快速增长直接决定了对应税种收入的快速增长。
  近年来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报告指出,“十五”以来,国家除了因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提高部分矿产品资源税和2007年6月阶段性地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之外,并没有出台大幅度增税的政策。相反,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的政策,如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全面取消农业税、连续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多个地区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2008年4月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这些政策调整都造成了大规模的税收减收,其中,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每年减收几十亿元,连续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收近600亿元,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收近1000亿元,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预计今年减收近1000亿元,降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实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带来数百亿元的税收减收。除此之外,国家每年还出台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十五”以来的税收政策调整,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客观上也降低了税收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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