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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解析

公司包吃的税前扣除相关理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

免费为职工在食堂吃饭发生的支出应列入职工福利费, 企业有的业务无法取得发票(如进口报关单、集市采购、农民拆迁补偿等);有的业务可能取得不合格的发票,甚至假发票;有的业务不需要发票(如工资分配)。 •在此仅就集市采购无票而言。企业在集市采购水果、蔬菜、食品等支出无法取得发票,在申报扣除时,企业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已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如自制凭证等。凭证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人员姓名、时间、地点、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经办人、审核人和单位或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必要还需提供集市卖方的收款收据及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发票并不是费用支出真实发生的唯一凭据。因此,不能将违反发票管理条例的处罚与证明业务发生真实性对立或替代;即使没有发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要基于自由裁量权的合理界限对各项必要支出进行合理核定,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只要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真实的、相关的、合理的)和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合法性--即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税法规定、配比性、确定性原则),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费用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充分了体现新税法有关税前扣除规定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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