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4
浏览次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以阿克苏地区为例,从2005年至今该地区累计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47522万元,占地区税收收入总额的10.8%,平均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为地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一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税种。
为有效堵塞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漏洞,近年来国家接连提出新举措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2007年,首次开展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完善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抑制了偷漏税现象,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提高。但不可否认在现实中个人所得税流失现象依然严重,在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 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纳税意识差,很难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从整个社会的范围来看,依法纳税的意识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对税款的应收应尽是极为不利的。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为例,由于部分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致使税务机关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基本是空白,造成了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个人应税所得来源隐蔽,难以准确核实
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个人应税所得难以核实,不利于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
(三)征管手段相对落后, 征管力量不足
个人所得税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加之目前使用的征管软件不匹配,难免造成在个税的征收管理过程中,征收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全面,执法和稽查力度不到位,惩治偷税不严,导致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较多,极易造成税款的流失。
(四)部门配合不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管、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消极应付,致使源泉控制环节脱节,出现断档,导致了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五)淡化责任,疏于管理
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及对重点纳税人监控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任由代扣单位扣多少缴多少的问题,或者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改为5%——10%的比例税率进行征收,管理上的失控导致税收的流失。
(六)税源监控不够严谨
受征管信息化程度的影响,目前地税部门税源监控还停留在手工监控上,监控的数据都是被动的静态数据,根本谈不上对纳税人收入的有效监督,更无法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实际工作中,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税务管理人员大多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往往疏于实地检查,缺乏对税源的实地监控,税源监控缺乏科学性。
上一篇:个人借款挂账要征个税
下一篇:年终奖金额不同计税方式有别 如何计算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