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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评估企业准备好了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7     浏览次数:

 财政部已经推出的新《通则》以及即将推出的《评估试行办法》,注定将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相关企业对新《通则》的实施情况怎样?他们希望主管财政机关在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和评估方面做出哪些创新?目前拟推出的评估方式是否适合各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呢?带着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记者对中国福马机械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薛贵进行了专访,以期从中国福马机械集团公司的个性化实践中管窥一些共性特征。

  离企业再近些

  《中国会计报》:新《通则》于2006年12月4日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实施。作为一家央企的总会计师,请您结合企业的实际,谈谈其目前的实施情况。

  薛贵:首先,我们根据新《通则》修订了现有的财务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符合新《通则》要求的新的财务制度体系。正是财政部出台的新《通则》,为我们修订财务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依据,同时也在实际上增强了央企财务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比性。

  其次,我们根据新《通则》,增强了对企业集团集中财务管理的力度。如果没有新《通则》的相关规定,企业推行集团化财务管理就缺少了制度依据,容易在面对下属企业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时遇到一些阻力。

  总的来说,新《通则》体现了市场化原则、现代化的特征,为现代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理财方法、手段,为企业在市场化条件下及时转变观念带来了依据。但从一年多的实践来看,新《通则》的贯彻力度仍显不够,离主管财政机关的要求和企业自身需要还有一定距离。

  个人认为,其主要原因包括:宣传力度还不够,也没有引起企业领导班子的足够重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尚未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还有待加强;在涉及上市公司的贯彻实施方面,主管财政机关还应与证券监督部门进行沟通。

  企业或将主导评估

  《中国会计报》:为了贯彻实施新《通则》,财政部日前起草了《评估试行办法》并开始征询意见,拟于年底正式修订发布。那么,您对《评估试行办法》的定位是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薛贵:总的方向已经比较明确。从大的方面看,目前的《评估试行办法》提出对财务管理的内部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流程和管理绩效等进行评估;从小的方面看,其又提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所以说,《评估试行办法》中的评估目的应该是综合评估,而不仅仅是对财务制度的评估。

  另外,目前的《评估试行办法》主要强调了主管财政机关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评估,而按照新《通则》的理念要求,将来的《评估试行办法》不仅仅要为主管财政机关服务,还要为出资人、政府、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评估提供制度依据。那么,根据评估的服务对象不同,在总办法之下还应配以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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