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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账的调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

 一、调整错账的概念
 调整错账,简称调账,是指审计人员将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发生的错记、漏记账目,或人为的舞弊行为,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并通知被审计单位对其错、漏、弊等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目的在于使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核算正确反映其经济活动,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故从某种意义来说,调整错账是查账过程的继续,是实现查账目的的一种手段。
对于被审计单位来说,查账结果不外乎正确和错误两种情况。对错误而言,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纠正这些错弊的过程,就是调账。调账有两种情况:(一)会计人员或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会计检查时所发现的错账,无论其金额多小,是否重要,一律进行调账;(二)被查单位以外的审计主体在查账过程中发现的错账,应视其错弊对被查单位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决定是否进行调账;如果影响不大,则只向被查单位指明,而未必进行调账;若影响很大,则必须编制调整分录,通知(或建议)被查单位调账。
 二、调整错账的范围
错账的种类很多,既有数字方面的错账,也有账户运用方面的错账;既有技术性错误,也有歪曲被查单位财务状况的错弊。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并非所有错弊都要通知(或建议)被查单位进行调整,而应着重调整那些对被查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有重大影响的错弊。一般来说,影响被查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错账无非是资产、收入、费用、负债、利润、税金和所有者权益等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的错账
 资产方面的错账,主要表现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材料和包装物等存货、对外投资、长期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方面的错账。
   在现金方面, 通过少记现金日记账的借方金额或多记现金日记账的贷方金额,来降低库存现金数,而贪污或挪用现金;在银行存款方面,在银行对账单上一收一付,一收多付,多收一付或多收多付,而金额相等,又不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上记录,而贪污和挪用银行存款;在应收账款方面,虚列应收账款或收回应收账款不入账而贪污货币资金;在材料物资等存货方面,如材料物资等存货发生盘盈、盘亏、材料等计价不正确、材料成本差异分配不当、材料丢失、毁损、账外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错漏等错账,必然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与材料物资等存货有关的项目,同时也会影响损益 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利润项目,进而影响所得税项目;在对外投资方面,不能划清长短期投资的界限,对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用错误;在其他资产方面,待摊费用未按规定期限摊销,摊销金额错误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处理错误等。在固定资产方面,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折旧计提范围错误,购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理错误等方面的错账,都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项目和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利润等项目。上述内容的综合,可能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正确、公允反映。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费用方面的错账
 费用方面的错账,主要表现为不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任意调节各期、各种产品的成本,任意提高或压低在产品的成本,从而调节库存商品成本,最终调节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和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利润项目、所得税项目等的正确性。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账。
(三)负债方面的错账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又可分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等;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等。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有可能未正确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界限;也有可能为了达到粉饰企业财务状况的目的而隐瞒负债;还有可能利用应付账款等负债账户进行贪污舞弊,均会导致负债方面的错账。上述情况,一经查出,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所有者权益方面的错误
    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能有随意增减资体的情况,或者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时,可能不按《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算等,上述错误皆影响资本负债表的正确表达,必须进行调账。
(五)利润和税金方面的错账 
    利润方面的错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正确地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任意提高或压低主营业务成本,这些都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各有关项目的正确表达,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应采取的措施。其他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收益和开支不正确入账,也会影响有关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正确表达,也应进行调账;一些资产方面的错账,也会影响本年或上年的利润,例如,年终财产清查发现的盘盈、盘亏,都会影响上年度利润的高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税金方面,尤其是实行增值税以后,有些单位不顾国家法纪,开具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多列进项税额,逃避增值税的上交,有的单位隐瞒利润,逃避所得税的上交,等等。上述情况都将影响损益表有关项目的正确表达,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账。
三、调整错账的原则
⑴合规性原则
 调整错账,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而不能为所欲为,将错就错;或者迎合别人的需要,名为调账,实为变相维持错误,损害国家或其他方面的利益。
⑵科学性原则
调整错账,应符合会计原理和会计核算规程,正确反映错账的来龙去脉,清晰表达调整错账的思路。
⑶效果性原则
 通过对错误账目的调整,应能正确反映被查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真正起到调账的效果。
四、调整错账的数量界限
    当外部审计人员查账时,所发现的错账是否需要调整,应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会计上的重要性有一个数量限制,还有一个金额限制。因而有一个数量界限,这一界限就是足以影响被查单位财务状况的错账金额。当所查出的错账额单项或累计超过这一数量界限时,方需予以调整。例如,某利润额为几十万元的企业,一笔或几笔累计达几万元的错账,当然必须进行调整。如果发生一笔或几笔累计额为几元的错账,就未必非调整不可,只向被查单位管理当局指出错误之所在,也就可以了。
调整错账的基本方法
       查账人员对错账进行调整,应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年度内发现的错账,可通过编制与原错误分录相同的红字分录,对错账予以冲销,再编制正确的蓝字分录进行调整等即可。但是,应注意其错误是否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如果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则不宜编制红字分录,而应根据其错误差额编制调整分录予以调账。二是跨年度的错账,即是上年度决算已经报出,下年度发现其错误,对该错账的调整,一般要调整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如某项开支经查明不能列为成本支出,则应从成本中剔除。如果在年度内调账,则只需调成本账。如果在下年度内调账,就不能追溯到成本的形成过程,不能调成本,而应该调整利润和所得税,即从后果上来考虑调增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的分配。 帐和总分类帐是否一致,存货的产权是否全部为企业所有,是否有被抵押的物资,是否有提前入帐或推迟入帐的发票。 存货应在会计报表上得到恰当的反映,存货总数应该与有关科目的总数相符,工业企业应按"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项目总数填列,凡是有关存货计价方法上的变动、存货质量上的问题以及存货成本上的重大变动,均应在附注中说明。   
5.对存货进行分析性审查 存货在流动资产中所占份量很大,其资金周转快慢,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损益。因此在审计时应该重视存货资金的周转情况。一般可以通过计算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的比率,分析企业的存货周转率(次数),或通过平均存货与日销售成本的比较计算企业的存货周转期。在确保企业正常需要量的前提下,存货周转率越快,说明存货的利用效率越好。但影响其变化的因素很多,审计人员应通过调查研究,对存货的积压、滞销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存货周转率与企业历史水平和同行业水平进行比较,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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