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欧盟正式决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表明我在会计准则建设、国际趋同及实施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已经得到广泛认同。
会计准则等效,是指某一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具有同等效力,并获对方上市地监管机构接纳。2006年2月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后,财政部就着手研究并启动与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等效问题的相关工作。自2005年2月第一次中欧财金对话开始,会计等效议题即纳入对话内容,并在之后的2006年第二次、2007年第三次中欧财金对话中取得实质性进展。继欧盟委员会今年4月22日就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做出报告,并在10月23日经欧洲议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欧盟证券委员会就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问题正式做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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