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宣布,从即日起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认为,实施境内国有股转持政策,有利于拓宽全国社保基金筹资渠道;有利于国内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
“做好境内国有股转持是当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最紧迫的工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说,实施境内国有股转持政策,是国家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重要措施,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定要把这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
戴相龙还说,我们要确保国有股应转尽转,最大限度地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制定操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工作细节,确保转持工作不错、不漏,按规定时间完成转持任务;同时谋划好转持股权的股权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