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作改革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启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保障制度。
一是抓精神学习领会,促政策措施落实。在认真抓好摸底调查、拟定实施方案等前期基础工作的情况下,县人事、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立足本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把关,全面准确界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二是抓工作分工细化,促部门协调配合。成立全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和印发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县财政局加强与县纪委、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照职责,明确分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共抓齐促”的绩效工资实施氛围。
三是抓人员金额核实,促绩效工资实施。紧扣中央、省、市对绩效工资实施提出的要求,对全县实施绩效工资的人员、范围、标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人员界定上不留空档、实施标准上不出纰漏、执行政策上不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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