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已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的请示》,总贷款规模15亿美元,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分别用于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
贷款来源分别是利用世行贷款7.1亿美元、亚行贷款4亿美元、欧洲投资银行贷款1.6亿美元、国际农发基金贷款0.3亿美元(另加150万美元)、法国开发署贷款2亿美元。
国外优惠紧急贷款主要用于七个领域,分别是城建环保、教育、卫生、城镇道路、病险水库、农村能源和生态修复。
消息称,汶川地震发生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欧洲投资银行、国际农发基金和法国开发署等均表示愿意向中国地震灾区提供专项优惠紧急贷款,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按照《总体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资金配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联合财政部有关司局,正分别在甘肃、四川、陕西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工作启动会,抓紧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