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昨日拟定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新规,拟允许中资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防止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成为资金非法流出流入的渠道。
这份名为《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摒弃了实践中因历史原因只能由外资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的做法,允许中资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同时简化了开户审核手续,放宽了境外机构外汇账户与境外之间往来的限制。
“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认为,如此规定将有利于国内企业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进行境外资金运作,保障其资金安全,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状态下,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外管局称。
交通银行研究部研究员鄂永健的看法是,“通过这些举措,外管局显然是大大地增加了对于非法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监管力度。”
根据《通知》,今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前需统一标注“NRA”。未经批准,不得从NRA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将NRA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国家外管局希望通过此举让与该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的境内收付款银行,能准确判断出该账户为境外机构外汇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发布的同一天,有媒体报道,央行已决定自5月27日起停止办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承办的外币清算业务,改由商业银行全盘接受境内的外币结算业务。这意味着国家外管局充当中国外币清算角色的历史使命正式结束。
对此,央行和国家外管局昨天均未正面回应。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则告诉早报记者,“如果消息属实,说明央行有意放权,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提供一系列市场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