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央企加快步伐赴海外收购资源,国资委正加紧制订海外产权管理方案。
5月11日从中铝、五矿、武钢和中钢集团了解到,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近日率团赴澳大利亚,对以上企业境外机构管理现状和当地法律与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调研。
在与中铝、五矿、武钢等央企驻澳机构座谈会上,李伟指出,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已提上议事日程,应尽快研究制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办法。
李伟表示,2009年,各级国资委将加大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研究力度,国资委还将争取年内出台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制,及时掌握境外国有产权的动态情况。
中铝副总经理吕友清对本报记者表示:“境外资产管理,最重要的是要统一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准备和财务成本控制。”
商务部跨国经营研究部主任、海外投资研究中心主任邢厚媛告诉本报记者:“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步加快,形成了粗略估计有上万亿美元规模的境外国有产权。”目前,商务部和其他相关部委都高度重视央企境外产权管理,商务部还将联手外交部专门出版一套关于跨国经营的培训教材。
邢厚媛还表示,为加强对海外产权的安全管理,商务部审批对外投资项目时,已不再针对经营可行性和资产状况,而主要审查海外项目的风险性,比如两国政治关系、国外投资环境与相关法律等。
境外企业容易成“出血点”
国资委通过对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两国的央企境外机构调研得出,目前央企境外产权管理制度整体不健全,境外投资存在无序竞争、管理人才缺乏、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及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等问题;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经济继续下滑,需求萎缩,境外机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
李伟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及境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国情差异,国有企业到境外投资采取的方式也较多,有的还采取了委托个人进行投资的情况。因此,境外企业存在产权关系复杂、变通操作多、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形成国有资产的“出血点”。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大中华区资深投资专员王恒岩表示:“大型国有企业一般有多级企业架构。因此,底层的境内国有企业都相应变为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在经营上容易成为管理‘暗角’。”
邢厚媛也表示,海外资产的存量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股权、矿权等,产权归属也越来越复杂,这也意味着海外资产管理难度增大。
“长期以来,中央企业对境外子企业都存在管理上的困难。近年来,由于母公司对海外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曾发生过严重的国资流失问题和违法违纪现象。”邢厚媛表示。
上海宏观经济分析师刘涛也指出,目前我国央企的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多重“委托代理”现象。央企是国资委的代理人,央企内部还有多级代理人。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严,都会给寻租者带来自肥机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澳大利亚政府驻华代表对记者表示,在澳大利亚热门的矿业资源领域,中国企业在贷款、财务和人员管理上还需要改进。“亏损是存在的,有时候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海外产权的问题,根源是企业对国外投资环境和投资对象调研得不够充分。”
据了解,1992年,首钢斥资1.18亿美元收购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当地投资环境不了解的情况下,同企业工会组织签订了多达35项的福利条款协议,为此付出了高昂成本。
基本管理思路
李伟表示,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课题研究,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了境外投资及产权管理状况调查,对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了基本思路。一些地方国资委也积极探讨,研究解决办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有山东、河北等地出台了有关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
李伟在会上强调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基本思路:“境外产权管理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应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办法不是为了管死,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国别、行业和企业性质等因素,以更好地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李伟还告诫各企业驻澳大利亚机构,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减少各种风险。
邢厚媛表示:“首先,我们要加强海外人才的培养,中国企业去海外投资的步伐快于人才培养的步伐;其次,要坚持法制化管理,我希望中国能尽快有一部专门的境外投资法。”
在财务管理上,邢厚媛表示:“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因此,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一定算清成本,实行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
邢厚媛还表示:“在海外投资上,中国没有常胜将军,中信泰富就是个教训。最终成功与否,取决于一套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一方面政府要使企业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另外,我们的出口保险公司在其中也可以发挥作用。”
探索新模式
记者从中铝获悉,4月初,国资委两次召集中铝、五矿等12家央企召开境外产权座谈会,探讨央企海外产权管理新模式。会上,吕友清就中铝公司境外资产管理情况做了专题汇报。
吕友清告诉记者:“中铝2007、2008年开始加大规模进行海外投资,并于2007年在香港成立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境外有色金属的投资开发及贸易业务,并对中铝境外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此外,中铝还在加拿大设立中铝加拿大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要约收购加拿大秘鲁铜业公司全部股权的具体实施工作,并作为收购加拿大秘鲁铜业公司的持股主体。”
吕友清介绍,在境外企业的人员派遣上,重要管理人士均由母公司统一派遣。例如,“集团在秘鲁铜业公司派驻了一个副总经理,同时还设置了一个代表处,专门从事中铝收购的秘鲁铜业资产管理”,此外,“境外企业的财务总监全部由总部任命”。
在财务管理上,中铝“境外公司的财报都和母公司进行了合并,包括实体资产、股权、矿权、无形资产等,由母公司进行专项管理,预算成本统一由母公司执行”。
在企业管理体制上,中铝“海外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母公司一样,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实行垂直管理,但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等方面是按资产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此外,王恒岩也建议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海外收购的方式应“更新”, 不要抱着控股和占有资源的目的去收购,“控股不是最好的方式,不但成功的可能性减小,收购成功后影响对所收购资源的管理,引起当地人民或政府的反感。最好可以参股5%至10%,获得投资经验后可以慢慢扩大。”
在王恒岩看来,武钢、中钢等央企的投资方式已慢慢成熟,但总体来说,中国企业海外产权管理方式仍处于“学习的阶段”。
武钢正是采取“渐进式”投资方式进行海外收购。5月11日,武钢集团宣传部主任白方告诉记者:“武钢今年刚投资的海外矿山,先投资一部分钱,如果开发情况好,就继续投资,这样可以减少投资风险。”
五矿也是央企“走出去”队伍中醒目的一员,并正在通过收购形成其独立的海外融资平台,尝试推进海外资产“产融结合”。4月17日,李伟去五矿考察财务管理时指出:“希望五矿财务公司及金融板块要继续坚持合规经营,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发挥产融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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