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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每年收益超4千亿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次数:

  国土资源部正展开的一项调研,可能会让地方政府常常讳莫如深的土地出让收入,露出些许眉目。

  为摸清土地整治(整理开发复垦)资金监管力度,国土资源部下属的土地整理中心近日向各地发出调研通知,要求填报2007和2008年各专项资金收支详情。

  根据CBN记者获得的上述通知,各地需要填写“2007~2008年土地整治资金汇总统计表”,内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其他资金收缴、分配、结余等情况。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上月透露,根据相关规定,近几年全国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每年约有1000多亿元。其中,按照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至少15%,需要用于土地整治。

  国土部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近13000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收入超过9000亿元。即便是2008年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缩水,但仍然维持在9600亿元的高水平上。

  据业内专家测算,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一般在40%以上。这也意味着,近两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每年应在4000亿元以上。

  如果按照净收益15%的比例计算,每年当有600亿元资金用于土地整治工作之中。但实际情况却是,这部分资金总是“看上去很多,到位的很少”。

  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专家曾向CBN记者透露,各地政府为减少在土地整理项目的投入,会采用抬高土地出让成本,降低土地出让的净收益的方式,以此来减少用于土地开发的支出。

  “少的时候,全国用于土地整理的土地出让收入,不过只有几亿元。”上述专家称。

  地方政府获得巨额的土地出让收入后,在某些支出上却异常“吝啬”,并非只发生在土地整理环节。据房地产专家包宗华掌握的情况,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用于廉租住房本应安排135亿元,实际只安排了3亿元。

  如果此次调研能够最终汇总全国各地的15%土地出让净收益,或许可以由此知晓地方政府到底从卖地中所获几何。

  在18亿亩耕地红线的压力下,中国开展土地整治已经十余年。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18日在中德土地整理与农村发展研讨会上表示,1999年至2008年,中国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416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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