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楚雄州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税收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税收,提高国税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来抓,以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州国家税务局网站为平台,认真做好税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于今年4月被省政府表彰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层先进典型单位”。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抓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部门负责、专人落实、专线保障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年初工作安排之中,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抓责任落实。分别建立和完善了州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方案及信息公开发布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及制度等14个制度和办法。注重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按照制度、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审查,层层审核把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多途径、多方式、多渠道广泛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楚雄州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网站”、“楚雄州国家税务局外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外网中的“州市频道”楚雄网页等网站的日常信息更新维护,2008年在网上主动公开信息21000多条,利用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公开信息3000多条。同时,通过宣传橱窗、基层办税服务厅、交换应公开信息、税收宣传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2008年共受理网上信访申请公开信息3件,通过直接接受咨询,依申请公开信息12000多件(次)。一年来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是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得到强化。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税务直通车”和“一窗式服务”等办理事项和办税流程,公开办税服务承诺事项,公开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办税八公开”和国税工作等信息,拓宽了社会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了解、认知,满足了社会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融洽和谐征纳关系,促进了和谐税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