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同时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及部分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此次出口关税调整,哪些行业将受益?对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的作用有多大?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夏粮连续六年丰收,粮食出口“松动” 此次出口关税调整,为何要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由过去的限制粮食出口到放松“管制”? 此前,根据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变化,我国粮食产品出口关税也经历了几番调整。 2007年下半年,国际市场粮价大幅上涨,为保持国内粮食市场稳定,避免国外的高粮价传导到国内,2007年12月30日,财政部宣布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粮食和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在涉及到的57种产品中,当年出口增长最快的小麦等麦类关税加征幅度为20%,小麦制粉税率为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 2008年底,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国际粮价开始大幅回落。在我国连续5年粮食丰收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又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玉米和大豆5%的出口关税,将小麦和稻谷的出口关税税率下调至3%。 今年6月,全国夏粮再获丰收,总产预计超过2450亿斤,首次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夏粮连续6年增产。而与此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粮食出口却出现大幅下滑。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1—5月,全国累计出口粮食146万吨,价值9.2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0.5%和13.0%。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在粮食库存充足,国家粮食安全完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取消小麦、大米等粮食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适当增加粮食出口,不仅有利于稳定外需,也有利于国内粮食市场供需平衡和粮食价格,提高农民种粮收入。 化肥出口增加,不会出现与农业生产“争肥” 化肥是一种资源消耗性产品,又是农业生产的必需品。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稳定化肥价格,2008年以来,我国曾几次提高化肥产品出口关税,为迅猛增长的化肥出口“降温”: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从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今年以来,国际化肥市场价格呈低迷态势,1—4月我国化肥出口量同比下降63%。同时,国内化肥市场提前进入淡季,需求出现下滑,一些化肥产品出现供过于求,化肥企业经营普遍较为困难。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化肥供大于求的市场状况下,化肥出口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不会影响国内市场,有利于稳定外需和缓解企业当前的经营困难。 此次出口关税调整,取消了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共计27项产品。这对于化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南京英诚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了磷酸75%的特别出口关税,只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较大幅度地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加出口。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院对外经济所所长张燕生说,我国外贸行业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难,虽然化肥等行业消耗资源比较多,但是在很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次的调整应该说考虑到了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动用更加有效的关税工具,在继续支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的同时,降低了中西部地区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政策运用更加灵活。 稳外需,需多方努力、多管齐下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外部需求萎缩导致出口减少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最大困难。为稳定外需,今年以来,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减缓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提振出口企业信心、保持我国出口竞争力产生了积极效果。 贾康认为,近期,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提高出口退税率、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便利化等举措。此次出口关税调整,是落实国务院稳定外需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最新举措,也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稳定外需,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需要财税金融等部门多方配合、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出口企业面临的困难,减轻企业经营压力。目前,我国出口退税仍有上调空间,特别是那些对促进就业、稳定民生有重大意义的产业,以及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科技创新的产品,还可以适当考虑提高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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