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中的攻坚作用,临沧国税各级稽查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稽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市局党组明确,各县(区)局党组要将稽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不谈条件、不找借口,全面完成年度稽查收入任务。为保证责任的落实,市局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稽查经费分配相挂钩,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继年初把供、发电企业作为全市分级分类检查重心的基础上,增加了房地产行业作为2009年全市专项检查的重点。市局党组要求,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一要理直气壮,大胆检查,要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诱惑,坚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二要规范执法,不能为完成任务,而降低对执法严肃性、规范性的要求,杜绝“以人治税”、“以任务治税”情况的发生;三是检查不仅要增加税收,还要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促进和带动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水平。
三、多头联动、合力攻坚。将稽查工作纳入全局“一盘棋”进行谋划,不断健全稽查、征管、税政、法规、分局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日常管理检查、纳税评估、纳税辅导、追缴欠税、发票领购审验、案件移送等措施,拓宽检查方式,增加检查面。
四、整体推进,保证质量。工作中,将供、发电企业的专项检查、分级分类稽查以及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实施查前分析、制定检查预案、规范稽查文书等措施,以高标准、高要求保证稽查工作的质量,做到检查一户、审理一户、执行一户,不遗留、不积压。
截止五月底,临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户70户,查补税款189.27万元、滞纳金50.12万元、罚款1.18万元,查补收入合计240.57万元,入库率达100%,较去年同期18.79万元增收221.78万元,其他相关部门日常税收检查查补入库税款4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