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对云南省国税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云南省国税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式启动以来,云南国税各级局在省委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地方各级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和指导检查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指导检查组上报调研成果,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任务。各地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分析交流等方式,对各州市国税局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昆明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十八指导检查组认为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实践特色突出,尤其在学习活动的宣传与思想发动、开展税收项目创新和纳税服务创新、积极为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献计献策等方面抓得准、做的实,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了高度一致。 昭通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十一指导检查组认为昭通市国税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及时,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同时要求昭通市国税局根据市委《实施方案》和市委分析检查检查阶段工作部署的安排,在分析检查阶段主要抓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总结以及组织群众评议四个环节的工作。 红河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六指导检查组对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对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学习实践活动开局良好。(二)紧扣各项工作目标要求,扎实抓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文山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十四指导检查组对文山州国家税务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准备充分;二是方案周密,启动迅速;三是调研深入,内容丰富,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四是分类指导,工作实效明显;五是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版纳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六指导组认为版纳州国税局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准备充分,工作扎实,活动方案切合实际,特点鲜明,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德宏州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九指导检查组对德宏州国税局机关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德宏州国税局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分析检查阶段主要抓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总结以及组织群众评议四个环节做好工作,稳步开展好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怒江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认为,怒江州国家税务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及早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准备工作做得很好、很充分、很扎实,为开展好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临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七指导检查组认为,临沧市国税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市委要求,扎实抓好准备环节和第一阶段的工作,整个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整体工作走在了前列,在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五个方面成效,体现了四个特点,被指导检查组推荐为临沧市学习调研阶段经验交流单位。同时对分析检查阶段提出要求:要肯定成绩,坚定信心,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体现特色,大胆创新,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力求第二阶段工作有新的突破,创造出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对其他单位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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