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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称行业工资差距比达11比1 垄断是主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7-15     浏览次数: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最高与最低的比值在逐年拉大,今年一季度公布的数据显示,最高的证券业是全国平均的5.9倍,行业收入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扩大到了11:1。”“而这种差距约1/3是垄断因素造成的”。“我国国民收入中用于雇用职工的工资比重大幅下降。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0年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严重影响了就业总量。”

  以上几组数据是全国政协委员宋晓梧在全国政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专题协商会上作专题发言时提及的。为此,宋晓梧建议调整分配结构以促进就业。

  宋晓梧还列举了好几个“颇具震撼力的数字”: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1980年,我国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拉动200多万人就业,这一比例到了1990年下降至100多万,21世纪以来基本徘徊在100万左右,有的年份只有80万。目前我国的就业弹性大致为0.1。2007年欧盟地区总的就业弹性为0.78。1992年至2004年“金砖四国”的就业弹性,巴西为0.9,印度为0.3,俄罗斯为0.2。

  按照国家发改委分配司有关报告列举的18个行政性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推算,以2007年行业平均工资为基数,节省下来的1/3工资福利可以多容纳700万人就业。如果把行业差距缩小到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合理的差距,达到最高与最低比为2:1左右,节省下来的工资福利可以多容纳1000万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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