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8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所属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21.01万元;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自行调整预算673万元,办公楼维修工程270万元未按规定招标,所属单位图书销售收入38.56万元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中直管理局非税收入1426.14万元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利息339.5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所属单位上缴款等1186.69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出借款项2000万元未按期收回,部分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566.12万元,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3268.4万元。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高度重视,均及时部署进行了整改。
审计署自2003年起开始通过其官方网站不定期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此前已先后公布了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