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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要求严查占用集体土地建商品房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03     浏览次数: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并予以严肃查处。

  据2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批而未征土地的处理,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制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国务院批准的2007、200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至今未实施征地,但各种原因确需对原批准的建设用地区位进行调整的,且拟调整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突破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民生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条件下,允许适当调整。

  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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