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下称“《路线图》”)中明确提出时间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称“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2010年至2011年将是中国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关键时期,财政部计划于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并力争于2011年完成,力争于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表示,他对中国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时间表非常有信心。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以来,中国新准则在上市公司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执行的范围也由上市公司逐渐扩大到所有金融机构和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刘玉廷说。
以金融危机为契机
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后,G20领导人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积极采取行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成为各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
毫无疑问,这给中国新准则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供了一个有利契机,而中国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免受重创的情况以及我国已在企业会计准则趋同方面取得的成绩,也促进了IASB在会计准则重大修改中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
“这次金融危机真正的赢家还是美国,通过金融创新,世界的资源源源不断地被吸引到了美国,所以说,美国不可能因为金融危机而垮台,也不可能停止公允价值的计量。”刘玉廷这样认为。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中国虽然只是出口受到了影响,其他方面并没有遭受重创,但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当承认,我们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次金融危机之后如果不抓紧赶上去的话,有可能要吃大亏,所以要研究金融创新和公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计准则的趋同不仅仅是会计问题。
而对于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等效的意义,刘玉廷则用了四句话来总结,即对管理者而言,会计准则是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发展的制度;对资本市场而言,会计准则是完善资本市场的市场规则;对监管者而言,会计准则是从事会计监督的重要的监管标准;对于走出去的企业而言,会计准则搭建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平台,同时还是国际的商业语言。
持续全面实现趋同和等效
从2005年年初到年末,财政部集中力量制定并完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当时,在准则建设的过程中,财政部邀请IASB派专家来中国,经过长达一年的合作,本着立足国情的原则,我国和IASB建立了有效的交流机制。
IASB对中国的意见十分重视,换句话说,我国在IASB中的话语权不断地增大,IASB特别关注中国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情况。2008年5月,IASB派专家对中国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分别召开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座谈会,进一步确认了中国新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同年,世界银行也派专家来中国进行了考察,对中国新准则有效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项目是世界银行软贷款项目中最成功的范例。
除了IASB以外,欧盟也关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和执行情况。特别是欧盟委员会所属的市场总司,多次派团到中国考察。2008年,欧盟委员会、议会等组织表决通过一项议案,认可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实施。自2009年至2011年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2011年以后再做一次评估,评估后将实现永久等效。
此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也实现了等效。2006年,财政部会计司与香港签订了两地准则趋同协议,当时,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内地企业在香港H股上市,由于A股公司是按照内地的会计准则来编制报告,两地准则差异很大。2007年年底,双方最终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从此,内地公司编制的报告在香港也同样受到认可,等同于按照国际或者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报表的结果。
但是,财政部并没有满足已取得的成绩。目前,财政部已把中美会计准则等效列入了中美经济联委会对话中。纵观我国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囊括了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这里面包括三大石油公司、金融保险和能源公司等,所以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美国实现等效更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
“我们和美国已经签署了合作的备忘录,相关的工作正在推进中,每年都将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至少两次技术讨论。当然,美国现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也在进行中,他们对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实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刘玉廷介绍说。
正确看待和运用公允价值
《路线图》中提出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在2011年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目标,的确振奋人心,但是,当前摆在企业会计准则制定者面前的一个难题就是公允价值问题。
从次贷危机开始,我国会计界就一直在跟踪研究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的问题。美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金融创新和缺乏监管,而会计准则不是根本原因,公允价值也不是。
“我国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是非常稳健的,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同时,我们还会通过各种形式来提示上市公司谨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例如房地产,虽然规定有两种计量模式,但要求尽可能地采用历史计量,慎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全国1500多家房地产公司中仅有十几家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刘玉廷介绍说。
因此,在对理论和实务界征求了意见后,财政部在《路线图》中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从现行的四类简化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具有基本贷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他金融工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现行分类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类别将不复存在。
刘玉廷强调指出,IASB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特殊情况,而且对公允价值的概念都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出台单独的公允价值准则。要促进国际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充分考虑我国新兴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还需要我们做大量务实的工作。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