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6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去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今年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时,要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更加注重扩大内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也要更加注重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谢旭人还就社会经济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谢旭人在回答记者关于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一年效果如何的提问时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政府果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制订实施并不断完善丰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积极财政政策各方面的要求,大力增加了政府公共投资,促进重点建设,实施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拉动了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增长。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居民增加消费。优化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更多地保障诸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点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年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支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在回答2010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重点时,谢旭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政策的实施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谢旭人指出,今年,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环境总体好于去年,但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因此,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正确处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三者的关系,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将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增强经济发展、财政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更加注重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
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今年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提高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贴以及生活补助标准。要继续实施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诸如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促进和引导消费的政策,促进居民消费。
第二,安排使用好今年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今年安排中央政府公共投资9927亿元,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企业的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同时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继续安排好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在资金安排上,主要用于在建项目以及收尾工程,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切实防止重复建设。
第三,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要巩固完善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清理到期的减免税费政策。
第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此同时,要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第五,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进一步加大中央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尤其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支持。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实施好环境治理、推进天然林保护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在回答如何看待财政赤字、防范财政风险问题时,谢旭人表示,今年全国财政赤字率控制在GDP的3%之内,债务余额占GDP的20%左右,总体上是可以承受和安全的。
谢旭人介绍说,汇总中央与地方的预算安排,今年全国财政预算收支差额10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比去年增加1000亿元。与此同时,继续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全国财政10500亿元赤字大体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8%,今年全国财政赤字率控制在3%之内,债务余额大体占GDP的20%左右。因此,总体来看,今年的财政赤字是可以承受的,总体上也是安全的。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会继续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潜在风险,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等行为,促进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回答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的问题时,谢旭人表示,要通过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
谢旭人说,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围绕促进经济建设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分别建了一些诸如公路建设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这个渠道融资,地方政府筹集了不少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市政建设、公路建设以及住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地方融资平台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融资规模扩张太快,以及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尽规范的地方。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说,一是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要更好地体现量力而行、优化结构、保持适度规模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地方的财力状况、承受能力,加以规范和控制。二是对于目前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进一步清理、核实,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三是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融资平台的规范管理,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以及根据财力状况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过清理以后,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对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的管理,加强资本约束,控制集中度,对贷款对象要严格进行审核,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提高贷款的质量,切实防范风险。总之,通过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
在谈到土地出让收入有关情况时,谢旭人表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14239亿元,全部纳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分开,实行专款专用,地方政府不能将其用于一般性的开支。
2009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几个方面:第一,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支出5180亿元。第二,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430亿元。第三,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33亿元。第四,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1亿元。第五,用于土地整理以及耕地开发支出478亿元。第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及一些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378亿元。
在回答关于控制政府行政开支的问题时,谢旭人表示,今年财政部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在根据部门编制内增人增支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情况核定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今年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严格控制,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
谢旭人说,近年来财政部门把控制行政经费增长,降低行政成本,作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以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特别是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的管理,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谢旭人介绍,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当中,财政部门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对民生等方面的投入。同时,进一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09年在安排中央部门预算时,明确向各部门提出了严格实行会议经费、接待经费、差旅费、公车购置及使用费等四项支出零增长的政策。同时,认真落实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压缩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因公出国境经费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的要求。
谢旭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一方面,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完善和核定定员定额标准,推进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大力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努力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办法上进一步控制行政成本。另一方面,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在编制内增人增支正常增长情况核定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今年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都按零增长严格控制,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同时,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政纪律,加强对行政经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