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特别关注
特别关注
特别关注

发改委尝试政策招标 酝酿做大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17     浏览次数:

   国家发改委启动促进民间力量举办公共品的政策研究。

   11月13日,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公开对外招标“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设计研究”相关课题。

   该课题项目要完成《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设计与能力建设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现状与问题研究》等研究目标。并将成为起草《关于鼓励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民办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理论依据。

   该项目于今年年底开始启动,最晚2012年完成。

   “社会组织的主体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也通称为非政府组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分析,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博物馆等,但要满足“非营利”性要求,也就是民办的“事业单位”。

   酝酿民办“事业单位”新政

   此次国家发改委课题项目要求申报者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现状做出判断,重点分析影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内部因素(资金、运营、规模、管理)和外部因素(登记管理体制、扶持政策、监督机制及其他社会经济文化影响因素)。

   “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发展的政策框架和具体措施建议。”发改委社会司招标文函显示。

   为了完成上述研究目标,国家发改委要求申报者要分别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进行书面调查问卷,并求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要课题申报者必须对国外公共服务类非营利组织发展经验,进行研究。

   该项目从研究到政策出台落实,还需要经过试点论证和评估。在相关试点达成阶段性目标后,课题组专家们可以通过实地考察、文件调研和约谈等形式,获得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验性认识,形成关于政策可行性、有效性的基本判断。

   扩大“公共品提供”力量

   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当代社会的三大支柱。而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08年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41.3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97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万个,基金会1597个。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有20万个。

   对于实际社会组织数量,学者们认为更多。清华大学民间组织研究所估计在200万至270万之间,中央编译局俞可平教授估计为300万个左右。

   “还有许多未登记和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如基层计生协会、老年人协会等。”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撰文表示,这类组织约100万个。

   中国对社会组织实施的是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一是登记“门槛”过高,大量社会需要的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二是政社不分,社会组织行政色彩严重。

   在上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未改变的情况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也走向了另一种思路。

   邓国胜分析,在有限的财政和政府资源下,完全靠“事业单位”来垄断公共品服务是不现实的。同时事业单位改革步履缓慢,究其原因是没有引入社会力量,难以对公立事业单位产生竞争压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仍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其在推动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也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国家发改委社会司课题招标文函中称。

   邓国胜分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政府招标采购、减免税收、登记注册等多方面存在体制障碍和法规不健全现象。

   对此,孙伟林撰文中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探索改进双重管理体制,促进管理体制逐步由重入口登记向准入和日常管理并重转变。

上一篇:吴敬琏等四专家联合提出:中国经济四大警示
下一篇:10月财政收入单月增加额创今年以来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