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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现价严重偏低 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20     浏览次数:

         国家发改委19日宣布,我国销售电价从20日起每千瓦时上调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或将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

  曹长庆表示,此次上调的是非民用电价,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另据中广网引述曹长庆的话透露,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据了解,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为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但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受当地电网企业普遍亏损影响,陕西、山西、甘肃等十大产煤省、市(地区)将上调上网电价,改变企业严重亏损局面,价格浮动在每千瓦时上调0.2-1.5分钱。而沿海省、市(地区)供电企业盈利良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因此拟下调电价每千瓦时0.3-0.9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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