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违章行为包括哪些,处罚标准是多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30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上一篇: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下一篇:般纳税人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什么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