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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内部车辆在自己的加油站加油(自用油),是否应纳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纳税人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你单位自用油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作进项转出处理,补缴增值税,并从滞纳之日起计算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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