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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补认证,应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1     浏览次数: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认证,应提供:

    销方“已抄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存根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两份

    关于补认证的申请,说明丢失原因并保证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认证,加盖公章,注说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应提供:

    加盖“已抄税”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

    携带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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