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
问:我公司为个人投资的企业。按照
投资协议投资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但由于我公司的内部
需要,我公司未将税后利润分配而是用于兴建厂房、个人宿舍等其他消费。请问
是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有关规定,实现的利润作必要留存后应进行分配。根据以上情况和
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实现原则,应认定你公司的税后利润已在投资者之间进了分配,
个人投资者按投资比例分得的部分,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
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转贷”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
下一篇:商家赠送货物是否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