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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捐赠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

我单位近期接受某单位捐赠的资产,包括现金、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内资企业:企业接受的捐赠可分为现金或非现金资产,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对于接受的现金捐赠,按照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全部转入资本公积。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该现金捐赠须纳入企业当年收益,作为企业的捐赠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在年末清算所得税时,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接受的非现金捐赠,税法允许不计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在出售该资产或企业清算时,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以出售收入或清算价格砬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借:递延税款

    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外资企业:1.外资企业接受现金捐赠的税法规定与一般企业相同,但是会计处理却有所不同,其以接受捐赠的现金与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因此,外资企业年末无需再就该项目做纳税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2.外资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捐赠资产价值

 期末,企业按“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的余额,确定应交所得税,二者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捐赠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应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在税法规定下,该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会计处理上,该项因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的永久性差异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予以核算,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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