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西南财税咨询网
登录
注册
本站搜索
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首页
财税法规
地方法规
投资理财
税收优惠
财税新闻
培训考试
电子期刊
特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辅导
> 正文
财税辅导
电力能源
综合
劳务税
耕地占用税
车船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契税
消费税
房产税
印花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财税辅导
2009年如何办理车辆减征手续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16 浏览次数:
(一)单位纳税人应于2009年申报纳税期限内自行计算、抵扣并申报缴纳税款。
(二)个人纳税人应于2009年申报纳税期限内,持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到地税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或代收代缴网点抵扣并申报缴纳税款。
用户ID
文章ID
文章标题
购买价格
购买时间
微信支付订单号
支付id
支付状态
未付
已付
订单号
支付时间
验证码
看不清楚?
上一篇:
虚假计税依据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区别?
下一篇: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应当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