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运输时发生的港杂费及装车费发票开具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

开具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时如发生的港杂费及装车费是否可以开在公路内河运输发票的其它栏中?这样开具可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文件之规定:“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容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据此你单位在运输货物时所发生的港杂费及装车费是可以开在“其他项目及金额”栏里的。

上一篇:外购润滑油经简单包装是否要征消费税
下一篇: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