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西南财税咨询网
登录
注册
本站搜索
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首页
财税法规
地方法规
投资理财
税收优惠
财税新闻
培训考试
电子期刊
特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辅导
> 正文
财税辅导
电力能源
综合
劳务税
耕地占用税
车船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契税
消费税
房产税
印花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财税辅导
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由国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只需在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即可.
用户ID
文章ID
文章标题
购买价格
购买时间
微信支付订单号
支付id
支付状态
未付
已付
订单号
支付时间
验证码
看不清楚?
上一篇:
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需要报送那些资料?
下一篇:
货物和劳务税常见问题之10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