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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由国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只需在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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