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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建房屋销售的涉税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26     浏览次数:

  问题:我单位为房地产企业,2008年将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房屋办理至本公司名下,并办理了产权证,现要销售该房产,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需缴纳营业税。 
  另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建商品房转为固定资产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再出售的应全额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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