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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征收率修改的条件?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03     浏览次数:

问:我公司原来核定征收率是10%,现在因投资,资产评估增值入资本公积,如果金额较大,会不会因此税务局调整征收率?

答:贵公司发生因投资等业务,使所有者权益增加,也许会出现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增减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向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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