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2009年1月的申报期限是多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规定,2009年1月的申报期限为1月4日-1月19日.

上一篇:个人将自有资金贷于他人使用,取得的利息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2008年前购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是否需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