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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

        问: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表(A),在第一季度填报时,本季度有利润,但2008年度亏损,那一季度要预缴所得税吗??弥补数应该在那一栏反应出来呢 ?

         答:由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结束,按税法规定确认的亏损额也没有真实结果,因此,2009年一季度实现的利润不得弥补属2008年度亏损额,待二季度方可弥补。  季度预缴表无“弥补亏损”栏,弥补亏损数可通过计算后在累计“实际利润额”反映。(国税函[2008]635号已将“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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