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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常见问题之2010-82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

   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按时进行申报时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进行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纳税人需在纳税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延期申报的条件主要是不可抗力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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