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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如何纳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4-07     浏览次数:

  问题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有一宗土地,该房地产企业与另一公司成立项目部,合作开发土地,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另一公司以资金投资,成立的项目部以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请问该房地产企业将土地交付项目部时如何纳税?如果纳税,其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以房地产企业名义和资质实行项目合作开发,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合同,土地使用权未发生转移,不发生纳税义务。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应以房地产企业原土地计税基础确定。
  问题内容: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有一宗土地,该房地产企业与另一公司成立项目部,合作开发土地,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另一公司以资金投资,成立的项目部以房地产企业资质开发,请问该房地产企业将土地交付项目部时如何纳税?如果纳税,其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回复意见:
  以房地产企业名义和资质实行项目合作开发,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合同,土地使用权未发生转移,不发生纳税义务。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应以房地产企业原土地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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