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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是否包括冷水机组?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09     浏览次数:

  问: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其中的“中央空调”是否包括冷水机组等设备。电梯是包括货梯和客梯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贵公司所说的“冷水机组”如果是中央空调的部件,那么就应包括在中央空调中,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客梯、货梯都属于电梯,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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