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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停业登记手续?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报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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