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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丢失发票应如何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04     浏览次数:

   答:纳税人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对丢失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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