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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规建房销售是否要缴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次数:

  问题内容:
  个人合伙在农村居民集体土地上未经政府审批、无合法手续建房销售,是否要缴税?如果要缴税,要缴哪些税种?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未经政府审批的房屋销售业应当正常缴纳各项税收。
  外商投资企业新设的分支机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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