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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列支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次数:

 单位报销差旅费途中伙食补助、住宿费、车船费是否需要发票,另外,会议费报销需要哪些附件。

详细内容:答复:1、企业职工差旅费扣除可以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同时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差旅费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正常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而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2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另相关会议应和你单位生产经营相关,与生产经营无关会议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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