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车间设备损坏,经过管理部门人员的努力,使设备正常运营。公司为鼓励职工,特奖励张三800元、李四400元、其他4位员工各200元,共计2000元(工资之外单独奖励的)。请问公司在发放奖金的时候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计算的?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张三、李四与其他4位职工取得的奖金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一并计算缴纳“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