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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福利费可以支出的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04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具体福利费的支出标准,税法上并没有专门规定,一般情况下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所谓的福利部门,就是医院、幼儿园、理发室等为职工服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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