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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30 浏览次数: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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