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固定资产入账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7-29     浏览次数:

  问题:我单位是开发区施工企业,2009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现在我单位清点固定资产,发现多出一些帐外设备,可否重新估价入帐?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

  答复:你单位应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清点出的设备进行账务处理,无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具体会计处理建议向大连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清查出的账外调备,属于资产溢余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按税收规定以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下一篇:2009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