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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08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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