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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材料部分应该由谁缴纳营业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2-29     浏览次数:

我们单位构建物流园区,企业委托构建固定资产,甲方供应材料部分应该谁缴纳施工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对建筑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工程,不管合同价款如何签订,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按建筑工程的总体造价,按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缴纳 “建筑业”营业税,也就是说对甲方所供的材料应计入建筑施工单位的建筑业计税营业税额中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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