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营业税应如何确定应税租金收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23     浏览次数:

如果本年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租金,营业税应如何确定应税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本年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租金,营业税纳税义务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全额计征营业税。

上一篇:涉及业务转包差额计征营业税吗?
下一篇:高校举行培训班取得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