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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有什么变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1-06 浏览次数: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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